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
时间: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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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汤旺河区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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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科长和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必须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从政行为规范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归个人使用。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
3、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私自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4、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二)从政行为规范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归个人使用。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
3、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私自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4、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