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汤旺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9月业务数据公布报告
时间:2021-10-01
来源:汤旺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胡焕冰
录入:肖振忠
审核: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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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检务公开,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汤旺县院2021年1至9月主要业务数据向社会公布。报告如下:
一、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工作
(一)审查逮捕情况。1至9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件10人,其中:批准逮捕6件9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1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件42人,审结29件46人。其中:起诉27件44人(含去年结转6件6人),不起诉1件1人,改变管辖1件1人。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7件2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18%。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至9月,汤旺县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2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3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1至9月,汤旺县院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至9月,汤旺县院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1件,立案21件。采取诉前程序20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至9月,汤旺县院受理群众来访6件6人,市院转办来信1件1人,均按照“七日回复、三个月答复”要求办理,回复、答复率100%。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1至9月,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4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3件。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1至9月,汤旺县院检察长列席2次。
一、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工作
(一)审查逮捕情况。1至9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件10人,其中:批准逮捕6件9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1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件42人,审结29件46人。其中:起诉27件44人(含去年结转6件6人),不起诉1件1人,改变管辖1件1人。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7件2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18%。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至9月,汤旺县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2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3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1至9月,汤旺县院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至9月,汤旺县院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1件,立案21件。采取诉前程序20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至9月,汤旺县院受理群众来访6件6人,市院转办来信1件1人,均按照“七日回复、三个月答复”要求办理,回复、答复率100%。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1至9月,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4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3件。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1至9月,汤旺县院检察长列席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