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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河区检察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时间:2018-12-21

来源: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晖

录入:黑龙江省汤旺河区

审核:赵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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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工作职责
 
1、依法行使检察长职权,主持检察院全面工作;
2、领导全院干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组织开展各项检察业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3、负责向党委汇报工作,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工作;
4、主持检察委员会会议,分析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负责报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免本院助理检察员、书记员;
6、主持检察长办公会议和院务会议,研究、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主持制订全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院队伍建设,负责对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等提出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
8、负责签发本院法律文书和重要文件;
9、负责本院财务经费的审批;
10、组织和指导办案,深入基层对检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11、负责处理检察长接访日群众的来访,处理群众来信;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根据工作需要,检察长可以将部分职权授予副检察长行使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工作职责
 
1、协助检察长工作,对检察长负责;
2、协助检察长抓好全院的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协助制订全院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3、按照院党组决定和检察长的授权,负责分管的日常工作;
4、对重大、疑难案件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
5、负责签发分管业务的法律文书和有关文件;协调分管科室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6、参加检察长办公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院务会议,参与研究、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对检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处理检察长接访日群众的来访来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工作职责
 
1、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抓好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积极参与院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院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院纪检组、区纪委或检察长
3、主持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4、参加检察长办公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和院务会议,参与研究、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
5、严格教育、监督全院工作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6、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适时进行作风整顿;
7、负责本院纪律监察工作,加强干警的廉政纪律教育,受理对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的投诉和干警的申诉,查处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职责
 
1、检察委员会及其委员负责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业务事项,其岗位责任依据法律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2、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是检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工作发挥参谋和辅助作用,并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专职委员的岗位责任由本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和本院实际另行规定。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2、负责本院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
3、协助院领导批阅和处理文件和来信,处理检察信息、机要文电;
4、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审核以院名义印发的各种文稿、报表;
5、开展检察信息工作,及时总结检察工作经验;
6、负责全院会议的会务及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的记录;
7、负责全院案件管理,负责重大典型案件督办、专报和办案情况定期分析上报以及案例的编纂等工作;
8、负责与人大代表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
9、负责检务公开、检察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10、掌握、协调各科室工作情况,督办领导批办事项;
11、研究制定相关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12、本院不单独设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有关单位的法律政策研究室的工作联系,由办公室归口负责。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工作职责
 
1、研究决定干部管理规定、政工人事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院机构编制工作以及专业技术职称、劳动工资、津贴福利和奖励工作;
3、负责人事工作的管理,办理录用、调配、任免、退休手续,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和相关统计报表等工作;   
4、协助院领导抓好本院队伍建设,并认真组织开展具有检察特点和自身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文化工作;
5、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秘书工作;
6、负责政治学习以及争先创优、先进人物的评比、表彰、申报工作和文体活动工作;
7、负责对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8、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9、指导工青妇群众组织工作;
10、负责本院的计划生育工作;
11、负责本院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管理、考核;
12、负责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逮捕和立案监督;
2、负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3、研究审查逮捕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
4、结合办案活动开展综合治理,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用检察建议的方法,帮助整改。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
2、负责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3、研究审查起诉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
4、结合办案活动开展综合治理,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用检察建议的方法,帮助整改。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工作职责
 
1、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超期羁押进行监督;
2、负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进行侦查和其它自侦案件立案前的调查工作;
3、研究制定监所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职责
 
1、负责控告和举报工作,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报案;
2、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
3、综合反映控告和举报情况;
4、负责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
5、负责承办有关刑事赔偿工作;
6、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
7、综合反映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情况;
8、研究制定控告、举报、刑事申诉以及刑事赔偿工作的细则、规定;
9、控告申诉科内设举报中心与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工作职权并入控告申诉检察科。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职责
 
1、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或建议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
2、对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申诉案件的处理决定依法提出复议;
3、出席由本院提请或建议提请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再审法庭;
4、研究分析履行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
5、研究、制定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汤旺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法医复核鉴定工作;
2、协助办理文检、司法会计等鉴定工作;
3、负责全院信息化建设和监控工作;
4、负责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摄影、照相和电子档案的制作工作和相关报表工作;
5、负责对技术器材、视听资料的保管工作;
6、研究制定检察技术工作相关细则并付诸实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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