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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汤旺县检察院

检律社区携手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时间:2021-07-14

来源:汤旺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晖

录入:肖振忠

审核: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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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一位穿着雨衣满鞋泥泞的老人出现在汤旺县院第二检察部办公室门口,老人轻轻地问:“支持起诉是找你们吗?”第二检察部的干警立即起身回答说“是啊,快请进。”老人腼腆地说:“我不进屋了,身上脏。”这句话,让干警瞬间红了眼眶。在干警的再三劝说下老人慢慢地走进办公室,干警为老人倒了一杯热水,让他坐着休息一下。老人这才讲起他来的目的,原来,老人的爱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了,现在到法院起诉,但又不懂法,想替老伴出庭,却证明不了近亲属的关系,聘请律师又拿不出这么多钱,左右为难之际听说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就来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县院第二检察部承办人收到申请后,先后到社区、老人家中了解核实情况,经审查认为,黄某某年纪较大、诉讼能力弱,应诉难,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立案后,承办人先到县法院立案庭进行了沟通,法院立案庭表示,因老人的爱人行走不便,决定上门立案,只是代理人没法确定。面对这一困难,承办人走访了律师事务所,在与汤旺县律师事务所律师蔡祥林沟通时,蔡祥林律师表示现在都在为群众办好事,做为一名律师,愿意为老人义务出庭,免费帮助老人打这场官司。承办人又到社区进行沟通,南山社区李书记也非常支持,出具了公民代理推荐函,在这个案件中,检察官、律师、社区书记齐心合力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努力。


  6月24日,汤旺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任某某支付黄某某赔偿金20000元。老人拿到调解书后第一时间来到县院第二检察部,告知承办检察官这一好消息,看到老人开心的笑容,承办检察官的内心感到无比温暖,老人的笑容既是拿到赔偿款后的释然,也是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憧憬,更是坚信法律捍卫公平正义的真情表达。


  在下步工作中,汤旺县院将继续以支持起诉为依托,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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