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生态日见证:汤检公益诉讼绘就“鱼跃清波”生态画卷
时间: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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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旺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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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第四届伊春生态日如约而至。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汤旺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汤旺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邀请县法院、伊春森林公安局乌伊岭分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媒体工作者,共同在乌伊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活动现场,县院检察长与参加活动代表共同将象征着生机活力的鱼苗投入到保护区水域内,在清澈的破水声中,一尾尾鱼苗甩着尾巴,顺着放流板跃进水中,溅起串串水花。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投放300余斤鱼苗的资金来源于案件当事人所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增殖放流不仅直接修复了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更以看得见的方式向公众传递“破坏必担责、违法必修复”的法治信号。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纷纷赞叹,检察机关真正做到了让生态修复“看得见”“摸得着”。有效促进行政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方面形成合力,营造了社会各界共同守护绿色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检察机关不仅是法律的捍卫者,更是公共利益的守护人。下一步,汤旺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维护公益的道路上积极担当作为,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汤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贡献检察力量。